係統:Android 大小:18.6M
類型:辦公必備 更新:2017-07-03
浙江省流動人口社會力量自主服務係統app已經上線,這是一個能夠幫助在外省居住的流動人口進行申報登記的應用軟件,需要的小夥伴們快來點擊進入浙江省流動人口社會化服務信息係統
【民生焦點】社保查詢、公積金查詢、居住證辦理、出行預警…你最關心的都在這裏
【交通出行】北京交警官方查詢,交管12123、違章查詢、事故處理、搖號結果,出行必備遇事不慌
【個人財稅】五險一金計算、個稅信息查詢、水電繳費…所有信息在此彙集
【醫療保健】查詢附近醫院、114預約掛號,健康需要隨時關注
從事房屋租賃、職業介紹的中介機構應當自介紹成功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動人口或者雇主、受雇流動人口的信息報送公安機關。
屬於下列情形的流動人口,可以不申報居住登記,按照以下規定由有關單位進行身份信息登記:
(一)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民宿以及可供住宿的其他經營性服務場所居住的,由經營者辦理住宿登記;
(二)在醫療機構住院就醫的,由醫療機構辦理住院登記;
(三)在學校、培訓機構寄宿就學或者培訓的,由學校、培訓機構辦理入學登記;
(四)在救助站接受救助的,由救助管理機構辦理救助登記。
按照前款規定辦理身份信息登記的,負責登記的單位應當將登記的人員信息報送公安機關。
居住在具有本地常住戶口的近親屬家中的流動人口,居住時間在三十日以下的,可以不申報居住登記。
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後,居住地址、服務處所等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服務管理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公安機關應當主動為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和變更登記提供服務。
公安機關應當拓展流動人口信息申報采集方式,通過手機客戶端、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方便流動人口、有關單位和個人申報居住登記、變更登記和報送相關信息。
修複bug
優化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