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app已經上線了,用戶通過這個平台可以看到各個地區的租房信息,對於房東以及中介的審核更加的到位,用戶可以看到更多真實透明的房源信息,需要的小夥伴們千萬不要錯過這款租房神器哦
官方介紹
上海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www.shzfzl.gov.cn)同步上線試運行。依托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逐步推行住房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平台建設以信息化手段規範租賃市場運行,以全方位服務打造體麵租房生活,以大數據思維提升監測監管能力。按照“開放、共享”的原則,分步實施、逐步完善,打造全市統一、信息透明、功能完備、流程清晰的公共服務平台。
常見問題
問:承租人轉租、房屋所有人不予認可的,次承租人應該如何應對?
答:若房屋所有人發現轉租行為後,對次承租人繼續承租房屋不予認可,次承租人如何應對需要分情況討論。若承租人隱瞞房源真實情況,次承租人有權要求“二房東”賠償因提前退租導致的損失,如:另找房源的交通費用、搬場費用、原合同期限內的租金價差。若次承租人明知房源存在問題的,應自行承擔後果。對於房屋所有人收回房屋的要求,承租人和次承租人均無權拒絕。次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對房屋所有人沒有法律約束力,不能對抗房屋所有權。同期限內的租金價差。若次承租人明知房源存在問題的,應自行承擔後果。對於房屋所有人收回房屋的要求,承租人和次承租人均無權拒絕。次承租人的租賃合同對房屋所有人沒有法律約束力,不能對抗房屋所有權。
問:什麼是“轉租”?出租人麵臨房屋轉租時享有什麼權利?
答:轉租是指承租人將房屋租給其他當事人使用。除非合同約定承租人可以轉租房屋,承租人無權未經出租人同意將房屋租給他人。承租人擅自轉租的,出租人享有合同解除權。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應返還房屋、承擔違約金。出租人的損失(如:房屋設施設備發生人為損壞)超出違約金的,承租人應承擔賠償責任。出租人如果認可次承租人繼續承租房屋,應與次承租人簽訂正式合同。
更新說明
1、全新界麵,體驗更好;
2、新增發現頻道,聚合活動入口;
3、新增優惠券入口;
4、優化多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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